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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人的分手方法

作者:駱小虹 时间:2008-12-24 9:59: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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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人的分手方法(上)

我丟了辭呈。在這個景氣低靡到不行,公司巴不得把人砍光光,好節省開支的寒冬時刻。為什麼要走?主管這樣問我,而我說不出口的卻是──「因為,我要跟他分手。」

我要遠離這個天天都會見到他,還有他的地方──前面那個他,是我的現任男友章君遠,外號花美男;後面那個他,是我現任男友的「前男友」。

有朋友說,我把我的故事寫得太「有趣」了──完全不像在探討中年熟女面對愛情跟原則的抉擇時的掙扎,反而顯得我對愛情很冷靜又很自信。她說的是「分手前夜」──對,我就是那個一直想要分手,卻又一直找不到機會分手的進退兩難的男人婆許俐伶──其實我沒有要探討什麼,寫故事純粹是發洩而已。

那麼,這次我就嚴肅一點好了!

眼看我跟章君遠的故事就要ending了,他的父母已經要來提親了,再拖下去也不是辦法,該怎麼辦呢?就在我為了這些事傷透惱筋的時候,曙光出現了。那是在我跟花美男章君遠的父母見面之後的事。

老實說,我覺得章君遠真是一個宇宙無敵大騙子,只是他並不是故意騙人,常常只是「不經意隱瞞事實」而已。比如,早幾個月他跟我交往的時候,也跟他的舊情人兼上司吳凱文舊情復燃,那讓我一直覺得很「點點點」;又比如,他說他爸媽完全不在意他是獨子又高齡不結婚這個事實──

才怪!他爸媽巴不得他回頭是岸,馬上結婚生幾打小孩以確保他們章家不斷後。重點是,他爸媽更希望他娶的是跟他家門戶相當的名門之後。

章家的背景一點也不簡單,章君遠他父母,曾經是有名的石材工廠的經營者,退休以前在東部可以說經濟上有十足的影響力;至於章君遠的姑姑,則因為嫁了一個有名的政治人物,讓他們章家在台灣東部稱得上「呼風喚雨」,也就是說,台語講的「喊水會結凍」的程度。

如此這般的恐怖家庭,竟然養出他這種不肖之子,我猜他爸媽,一定想破了頭也想不出為什麼他們會把兒子生成這種「博愛」的性格吧?他真的很博愛,只要愛了,不管是對方愛他、還是他愛對方,也不管對象是男的,還是女的,他都會很認真地去經營他的感情。

據說,他曾經在高中的時候,為了愛情離家出走,跑去跟一個大了他很多歲的男人同居。當時還沒有完善的法令,足以讓他父母循法律途徑把他「帶」回來──他是那種打他罵他都沒用,吃軟不吃硬的死孩子。所以,他才會一直到三十好幾,還過著我行我素、不食人間煙火的日子。

再提起他跟吳凱文的事,那真是讓我非常非常介意。不是說我怕他跟吳凱文「搞」過又來「搞」我,而是,而是,一個人怎麼能夠愛著一個人、又跟另一個人在一起呢?

我不是不能理解「為了解決生理需求」而發生肉體關係這種事,我也餓過肚子,知道那種餓了好幾天再看見正好喜歡吃的東西出現時的生理反應──好吧,我的比喻可能很爛,但我實在想不出其他例子了。

「因為,因為…他對我有恩啊,而且我雖然已經不像以前那麼愛他了,可是多少還是有感情的啊…所以…只要他找我、我就沒辦法拒絕了。但是我對妳,也是真心的啊。」他是這樣解釋的,「妳是我這輩子最愛的女人喔。」

喔,除了媽媽以外,女人裡面的最愛?只是,除了女人他也愛男人…?

換句話說,他雖然已經不愛吳凱文了,卻還是能跟他上床。後來他覺得他已經愛上我了,是真心的,所以他不覺得他算花心,或是劈腿、背叛了誰。因為他「都是真心的」──天啊,他是男女通吃的段正淳嗎!?

我可以理解有些人把愛情看得很寬廣,無關性別,只要感覺對了,就能愛、能吻,更能「做」,可是我做不到。要我脫衣相就,必定是我對那個人有相當的喜愛或依戀,雖說脫光了可以關燈,但我總覺得自己那個私密的地方,是自己最最不能隨便讓一個完全不相干的人碰觸與接近的。

而且我是個很徹底的異性戀,我沒有辦法想像,和一個跟我一樣有奶子(只是可能很小很平),打扮得像男生一樣的同性,在床上撫摸、親吻、然後…嗯,就那個樣子。

可是,他就是覺得「很自然」,根本沒什麼。

一開始我會跟章君遠在一起,是因為,我覺得他雖然跟吳凱文那個死玻璃(抱歉我沒有岐視同志的意思,單純是因為我討厭這人才罵他的,誰叫他是我幾百年前的前男友呢?)走得很近,但應該只是上司部屬、好朋友哥們的關係。

我承認,當時我確實,對章君遠這傢伙有好感,所以才自欺欺人地騙自己說,他應該不是同志,或者,他「應該只是天然娘」,並不是真正的同志,唔、說不定只是「假性同志」啊?只是,愛情這種事,就算我沒真正深刻體會過,也知道它的真諦──真的假不了,假的也不可能變成真的。

章君遠那種陰柔的濫好人慢郎中性格,正好跟我這個好管閒事男人婆急驚風互補,而且當時我真的很氣很氣吳凱文──十幾年前他跟我說「很抱歉,我真的沒有辦法愛女人」,可是十幾年後他卻娶了百分之百的女人孫雅微!種種因素加在一起,於是我產生了那種莫名其妙的慾望──

「好想要,好想要把章君遠這人弄過來,變成我的。」

這台詞是在哪看過的?噢,我想起來了,是在日本的卡通動畫NANA裡看到的;章君遠跟我是動畫同好,只是他喜歡機動戰士的動作片,而我只要是動畫漫畫來者不拒──NANA的故事中,有人形容女主角大崎娜娜跟她的男人本城蓮的感情,「那兩個人的愛情非常恐怖,他們愛意深到了沒有對方會死的地步」。娜娜也說過,當她發覺自己愛上了這個男人時,「好想要,好想要他」結果,對方也是這樣子看待她的,所以他們就像磁鐵一樣,互相吸引著,如果無法在一起,就會想要毀滅自己──本城蓮靠藥物麻醉自己,而娜娜選擇跳海自殺。

我也好想,好想要一段這樣的戀情啊!可是為什麼,老天爺,我遇到的卻是個,一輩子都是優柔寡斷、溫吞陰柔,只要愛了、不分男女都可以的傢伙呢?

我,沒有辦法忍受,每次在公司裡見到吳凱文──他總是裝出一副斯文的表情,而私底下卻在床上對章君遠又啃又咬的。當然他沒有義務出櫃,那是他的隱私,是他的人生,我沒有權利干涉…就算他啃的咬的,是即將跟我結婚的對象,我也沒有權利去批判他。

有時候,我會懷疑我已經精神分裂了。

我到底是忘情不了吳凱文呢?還是單純只是因為不甘心?不甘心不能把章君遠這傢伙,百分之百地據為己有呢?啊,我開始,覺得我能夠理解大崎娜娜以「跳進海中死去」來終結自己的理由了。

除了蓮,娜娜還有一個永遠切不斷的牽掛,那就是跟她是同性的小松奈奈。NANA這故事絕對不是BL或GL,雖然娜娜對奈奈的情感有時候看起來很曖昧──她總是想要把被她稱之為「小八」(緣自原宿的忠犬八公銅像)的奈奈,像寵物一樣地豢養在她的秘密花園裡面。

老實說奈奈這個角色,可以說跟章君遠有著異曲同功的神奇雷同。

奈奈從懂得愛情開始,就不停地愛這個、愛那個,然後也跟每個她愛的男人上床(似乎對現代年輕女孩來說,愛跟性已經是恆等式了),所以當她因為娜娜的關係認識了她的偶像TrapNest的「巧」時,巧只稍微勾了一下手指,她就乖乖地讓他上了,然後她還在事後替自己洗腦,「我應該是因為愛他才讓他這樣對我的吧」

只是,偶像畢竟太遙遠了,那一夜溫存也可能根本就只是「一時興起的一夜情」而已,所以人生不如意、渴望愛情的她,又跟娜娜的死黨伸夫在一起了。結果,等她發現懷孕之後,竟然…一時之間不能確定,自己懷的到底是阿伸的孩子,還是巧的?然後又在巧跟伸夫之間,搖擺不定,搞得大家一團烏煙瘴氣。

好像有蠻多人,因此討厭奈奈這個角色的。

可是,我卻覺得,我能夠理解她這角色的性格了──她就像章君遠啊!又或者說,章君遠比她還要天然呆,他根本連懷疑都不曾有過,他很篤定自己「現在」愛的是誰。所以就算他夜夜換愛人,也不會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喜歡誰、愛誰。

卡通畢竟只是卡通,不可能是真實的人生,可是,不可否認的是,我們的人生故事裡,不正好也都有這些悲歡離合的爛橋段嗎?愛我的我不愛,我愛的不愛我,然後你愛他他不愛你,他愛她她卻愛她…。

讓我下定決心要分手的契機,正是因為章君遠的父母打算要來提親之前,問起我的父母的事。當他們知道,我的爸媽只是小小普通人物,而我還大了章君遠足足四歲時,他們的眼神裡閃過一絲疑慮──不過他們畢竟是經歷過大風大浪的生意人,馬上又恢復了鎮靜且和藹的表情──對他們來說,我是難能可貴,他們家兒子目前唯一願意帶回家給他們看的「女性」了。

不傷人的分手方法(下)

我的優勢只有這個,這大概是我活到快四十歲都沒想過的吧?
我竟然因為「是女的」而得到兩老的青睞。

他們大概也心知肚明,他們的兒子是什麼角色,現下只有我制得了他,所以不得不低頭認可我的存在吧?可悲的是,其實我還有很多優點啊!難道他們都看不見嗎?家世背景或許很重要,可是,當你的孩子是個固執的只愛美人(有時候是帥哥)不愛江山的笨蛋時,你又能怎麼樣呢?難道逼他去死嗎?

我有點同情章君遠的父母。

又或者說,我自己也有父母,所以我更能夠體恤老人家在這方面的悲哀。早幾年,大嫂因為自己還年輕、死也不肯生小孩,在鄉下的爸媽也傷透了腦筋;因為老哥當時已經快四十歲了,還連一隻蟑螂也生不出來。後來是大嫂慢慢體會到婚姻走到瓶頸,而生育後代是進入另一個人生階段的重要契機,老爸老媽的煩惱才算有了結果。

現在不是大嫂不肯生了,是肚子暫時還沒有消息而已。因為這樣,我時不時地會被大嫂叫去老哥的貓店裡,幫她吃那些我爹娘從鄉下叫快遞送上來的補湯,結果大嫂的肚子依然沒消息,而我跟大哥卻因此肥了好幾斤。

章君遠那傢伙對於「美感」這種事很敏感,他很快就發現我變胖了,他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輕輕摸摸我微凸的小腹說,

「妳變圓的肚子好好摸喔,好有安全感!」

可是如果肥肉是在他自己身上,那可不得了了!他會拼命跑去上健身房,或者在家裡自己乖乖地做仰臥起坐,伏地挺身之類的運動。

這種時候,我就會覺得他很像宮崎駿改編的「霍爾的移動城堡」裡的霍爾了──真是愛美得要死啊!!

可惜,我不是他的老阿媽愛人蘇菲,我只是我,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魔法、一切都是現實的普通世界。

我一直在想一種「不傷人」,又不會把事情鬧大的分手方法。眼看章君遠的爸媽就要到我家提親了,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那真是讓我非常非常焦慮。難道我就要這樣,帶著滿肚子的疑惑跟猶豫,變成章家傳宗接代的工具了嗎!?而且我就快要更年期了耶…?

就算章君遠那傢伙指天指地說他是真的愛我,不是只把我當成傳宗接代的工具才找我的,我還是覺得耿耿於懷。我對自己還算有一點點自信,知道他說的不是謊話──都說了他是男女通吃的段正淳,要當他的王妃,沒有一點自知之明還真是活不下去,可是,這真的是我要的人生嗎?

我,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愛他。

很愛一個人,不是跟他共度一生的基本條件嗎?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會把能不能生出小孩,會不會被親友認可,或是能不能過好日子,變成優先考量的條件了?

重點是,我有那麼愛他,愛到要對他的父母表現自我,證明自己除了「可以生孩子」之外,也有其他優點?不,我真的覺得我沒有。我認為,我可以隨時隨地對他說,

「我要分手。」只是我一時還找不到適當的時機而已。

促使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的,難道不是我自己嗎?那天,章君遠又跑去健身房了,他為了把他的「一塊炸雞」練成「六塊麥克雞塊」,幾乎天天下班都跑去市區上健身房。而我一時心血來潮,跑到健身房去想要等他出來,結果卻讓我撞見了一個不該撞到的畫面──

他跟一個明星,嗯、應該說是知名的前男模特吧,一起從健身房走出來。

那是男子健身房嘛,一起走出來又不犯法,可是,我卻見到那個前模特,側身在他耳邊輕聲細語的,不知講了什麼。只見他搖了搖頭,回答了幾句話,然後拎著包包,轉身走向不遠處的捷運站。

他沒見到在街角的我,而那個男人卻看到了我。

我知道那個人是誰,只是一時沒辦法把他在螢幕上的形象,跟此刻、燈火闌珊中的奇妙景象畫上等號。那個人,就是章君遠認識了很多年的,當初讓他離家出走的人。大概說出來都沒有人會信,因為這個人已經結婚生子了,他的孩子也不小了,因為長得不錯,還成了有名的少男明星。

老實說,我一點也不在乎這個老男人對我的觀感是什麼,他故作瀟灑地對我說,

「妳就是他不肯跟我復合的原因?」

笑話,他要不要跟你復合干我屁事?我很想這樣說,但是呢,我還是裝出了應該有的風度跟氣質,

「我從來沒有干涉過他的交友。」

別拿我跟吳凱文比,哼哼,我可不會因為他跟別的男人或女人走得近一點,就像刺蝟一樣。老實說我這優越感也很白癡,因為不愛所以不在乎,這有什麼好自豪的?那一晚我跟那個現在是知名的模特經紀公司老闆的傢伙在街上走好一陣子,結果被狗仔隊給拍了照,沒幾天,就出現在八卦雜誌上了──

「知名模特經紀OOO與OL女友約會被拍,銀色夫妻恩愛十四年驚傳婚變」

靠妖,搞什麼啊?說我是害他婚變的兇手!?

丟辭呈,其實也是因為我不想面對同事好奇的眼光吧。然後,我也不想跟章君遠的爸媽解釋──「那是你兒子的前男友來找我示威」,哈哈哈,講出來他們的面子要掛到哪裡去?

我只打了一通電話給我哥跟大嫂,說那是一場誤會,胡扯說對方只是來跟我問路,正好被狗仔看圖說故事之類的,然後就說要回鄉下去,要他們別擔心。至於章君遠的電話、他姊姊們的電話,甚至是我老爸老媽的電話,我通通都沒有接。

坐上夜裡最後一班火車,我來到十幾年前來過的地方。

那是當初我還是窮學生的時候,因為跟男友分手、心情惡劣去過的地方。那個讓我傷心欲絕的傢伙,就是吳凱文。沒錯,就是當年他跟我說,「對不起,我實在…沒有辦法…」之後,我跑去想要自殺的地方。

我的人生好像是很多很多的線,糾纏在一起,打了個死結。而我現在,就是想要把線剪開。

因為,我已經沒有耐性解開它了。

我買了木炭,還把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帶在身上。嗯,只差膠帶了,得把旅館的門窗都封死才行。真是對不起這家旅館,不過,誰叫他們要給我跟當年一樣,那間據說是鬧鬼的房間?十幾年前,我一個人跑到山間小鎮來投宿這間小旅館時,那間旅館的人怕我半夜被鬼嚇到跑出來,還頻頻找藉口來敲門問安。

結果,原本想要在房間裡自殺的我,因為旅館的人不斷來敲門,反而嚇得連夜退房跑掉,最後打消了念頭,乖乖地回家去。

夜深了,唯一的7-11有點遠,但這種地方,也只有7-11才買得到膠帶啊。天氣很冷,冷得我直打哆嗦,應該要帶外套出門的──我這樣想,可是,一心想死的人還會想到要帶外套嗎?我不禁啞然失笑,哈哈哈,哈哈。

可是,既然我能笑得出來,為什麼此刻我的眼眶裡,又充滿了淚水呢?

其實我很在意,很在意章君遠跟他那些過去的男人。一個吳凱文已經夠我受的了,現在又冒出一個前模特、現任知名模特經紀,長得又帥又瀟灑的老男人,改天,會不會又冒出哪個女人或男人,告訴我,他們跟章君遠還是藕斷絲連?

而我唯一能感到自傲的,大概就是,章君遠他至少懂得一點,現在他想跟我結婚、所以他不能去碰那些過去──於是他拒絕了對方。是因為他真的愛我嗎?還是,他至少有自知之明,知道不能在這微妙的時刻,讓我找到提出分手的藉口?

我想起他那些沒有我的過去。他的過去裡,有好幾個人是我現在認識的,可是就算是這樣,我仍然沒有辦法走進那個過去。而我一直很想很想,很想把他完全據為己有──就算我可能一點都不愛他,或是沒有那麼愛他,純粹只是因為我身為女人那種無聊的自尊心使然?

所以他是我的小八?

娜娜想要把小八據為己有,其實跟愛情無關,那只是她為了填補她在情感上某些不可能達到的空虛,才有的慾望?同樣是寵物與主人的關係嗎?這讓我想起另一部目前看來會是happy ending的動畫,交響情人夢──千秋王子也總說「野田廢」是他的寵物,而其實他很喜歡、也很理解野田廢存在對他的意義。

那麼我瞭解章君遠的存在,對我的意義嗎?

「歡迎光臨!」擦擦眼淚,我走進燈光燦爛的7-11,該買膠帶了。如果我不能找到讓自己生存下去的意義,那麼就只有跟娜娜一樣,跳進冰冷的大海裡結束自己了──只是這山上沒有湖,我也沒勇氣跳進冬夜的水裡。所以,我選擇了燒炭。

「俐伶?」手裡正握著一罐易開罐熱飲的章君遠,戴著毛線帽整個人包得跟粽子一樣,出現在我的眼前──他一定是從老哥那裡知道我會跑到這個地方來,所以連夜趕來了嗎?

我的手還插在口袋裡,握著那把老舊小旅館據說鬧鬼的房間的鑰匙。7-11的大門因為我呆立著而不停發出叮咚叮咚的聲音,而我進退兩難。靠,難道我的計劃又失敗了!?所以,故事又沒有結局了嗎?

我沒有移動,只是絕望地蹲了下來,開始大哭。

誰,有誰可以來告訴我,有沒有一種,可以不傷人的分手方法?

(完)

来源: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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