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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

作者:澎湃新闻 时间:2023-11-21 13:19: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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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1月2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

11月2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根据公示内容:新设安徽公安学院、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

安徽获批设立1所新高校,2所高校更名

新设立安徽公安学院

安徽公安学院建校基础是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2023年5月5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根据有关规定,拟向教育部申报新设安徽公安学院。新设安徽公安学院校园面积1062亩,校舍建筑面积15.31万平方米。

合肥学院 更名为合肥大学

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为合肥学院。2019年,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列入教育部十三五高校更名规划调整。2020年12月,更名报告经省委省政府上报教育部。

蚌埠医学院 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

1958年7月,为加快安徽建设,改变皖北地区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局面,国家决定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及安徽医学院(现安徽医科大学)援建创立蚌埠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是国家首批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首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蚌埠医学院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是陆军军医大学、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是安徽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安徽省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

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进行时

高等教育短板是经济强省浙江多年的“隐痛”,2022年GDP总量全国排名第四的浙江目前仅有3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名单,居全国第12名,而23个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的学科有21个在浙江大学。

2022年1月,浙江省教育厅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言称,着力打造高等教育强省,要优化高校布局,积极探索“一所城市至少一所高水平大学”建设模式,整合省内外高层次人才,聚焦优势特色学科,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加快打破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布局不平衡格局。要调动社会力量办高水平大学,利用浙江充裕的社会资本和企业家情怀,打造西湖大学等具有浙江辨识度、国内影响力的高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纽带,创新体制机制招引全球英才,构建“10+25+50+180”的梯次重点学科体系,为浙江“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作出教育贡献。

今年以来,浙江在高等教育领域频频发力。年初,浙江省委“新春第一会”提出大力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标志着浙江吹响新一轮高教强省建设的冲锋号。2月2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2023年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经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向教育部申报浙江科技学院更名浙江科技大学、嘉兴学院更名嘉兴大学。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

8月24日,浙江高规格召开首次高等教育强省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推进会,会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超常规力度支持和推动高等教育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也点明了浙江打造高教强省的重要突破口——高水平大学建设。会议称,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对浙江高水平推进省域现代化、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多个维度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浙江科技学院、嘉兴学院获批将升级为大学,意味着浙江在高等教育强省目标上落定两子。

此外,2023年10月7日,温州市政府印发《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提出到2027年,温州力争2所高校入选浙江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2所以上高校入选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实现国家“双一流”高校、职业本科院校零的突破,高校毕业生留温率达到43%以上,温州作为浙江省三大高等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更加稳固,多项指标冲击全省前二。

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

浙江科技学院的前身是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于1980年创办的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经40多年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

据“浙江科技学院”官网介绍,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9000名,各类来华留学生近1200名;有高级职称教师52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56%;拥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16人次。近年学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

目前,该校正以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以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为两翼,以产业学院、产业行业研究院、国际化特色学院建设为主体,以大学治理现代化为动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嘉兴的“大学梦”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

嘉兴学院

据“嘉兴学院”官网介绍,学校设有58个本科专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在校研究生1100余人(含联合培养);师资方面有全职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11人,有国家级特聘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界人才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拥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省级科研平台15个。

将嘉兴学院升级为嘉兴大学,是嘉兴的夙愿,也是对浙江建设高教强省目标中“一所城市至少一所高水平大学”的积极响应。

2018年10月18日,嘉兴市委在嘉兴学院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嘉兴学院建设发展工作,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嘉兴学院创建嘉兴大学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的若干意见》,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2021年成功创建嘉兴大学;到2035年建设成为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示范大学;到2050年建成引领并全面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世界知名应用型大学,并成立创建嘉兴大学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协调机构和7个专项工作组,举全市之力支持嘉兴学院创建嘉兴大学、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

2019年8月21日,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揭牌成立,该市规模最大三甲综合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正式成为嘉兴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有力提升了嘉兴市医疗服务能力,为全面接轨上海、参与大湾区建设,更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据“嘉兴日报”微信公众号2019年8月26日消息,为了支持嘉兴学院“申硕创大”,嘉兴市设立9亿元创建嘉兴大学专项经费,在该年份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支持学校硕士点建设、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等。嘉兴市人才新政突破省市共建共管体制全面覆盖嘉兴学院,学校引进人才同样可享受嘉兴市属单位待遇,纳入市人才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学院”更名为“大学”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教育部官网答网友的相关政策回复,“学院”更名为“大学”应符合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关于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的总体规划;二是应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中规定的使用“大学”名称的条件和标准,具体说就是应当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等几个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的标准和条件:

(一)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二)学科与专业:1. 学科门类中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2. 在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1. 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应达到“良好”以上。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 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1) 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2) 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4) 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此外,还需要在基础设施,实习、实训场所,办学经费、领导班子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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